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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已建超充站486座,全市公共充电桩达36.3万个

2024-08-28 17:26 来源:深圳商报作者: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近日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送审稿)》和《长期失效充电桩认定及评价规范(送审稿)》两项地方标准。

8月25日,从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目前,两项地方标准(送审稿)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直处于全国领先位置。截至2024年8月5日,全市已累计建成超充站486座,公共充电桩36.3万个,率先实现超充站、充电枪数量超过加油站、加油枪数量。
根据2024年深圳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高质量发展“十大计划”等部署,深圳市将扩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覆盖,2024年力争建设充电桩5万个,目前建设任务已完成过半。
目前GB 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和GB/T 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正在修订中。随着充电行业的发展,有序充电、智能运维、大数据分析预警等新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针对新技术应用的设计要求,在现行标准中尚未规定。此次征求意见的《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送审稿)》由6个章节构成,规定了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备、建设安装、运行维护等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要求。文件增加了住宅小区充电设施有序充电和运营管理平台等方面的设计规范和要求。相对于GB 50966-2014针对新技术应用的设计要求,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运营服务系统和有序充电等术语;增加了关于运营服务系统和充电设备在有序充电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在充电站建设验收和运维管理方面增加了更加详细的要求;在监控系统方面,增加了接入虚拟电厂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
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技术标准不断更新迭代,大量早期投建的充电设施已不能满足车主的充电需求,落后退出的运营商遗留下长期未使用的失效充电设施,既占用了土地和电力资源,又因无人监管和维护,导致了潜在的安全风险。
另一份公开征求意见的《长期失效充电桩认定及评价规范(送审稿)》规范了长期失效充电设备退出机制,加快了长期失效充电设备的更新改造,进一步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商强化充电设备管理,减少充电设施潜在的运行风险,推动深圳市充电设施质量水平朝着高度安全、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有助于深圳市充电设施的高质量发展。
《长期失效充电桩认定及评价规范(送审稿)》规定了已投运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长期失效的认定流程、检测认定、检测认定结果评价,适用于对已投运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长期失效认定及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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