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制止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行为,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担忧,守护生物识别信息安全。”3月8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严惩利用恶意程序、钓鱼欺诈、非法侵入监控系统等形式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犯罪。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人民法院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严惩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同比上升60.2%。依法从严惩治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审理“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惩治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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