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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下的隐私保护 需政府民众同协力

2015-01-08 09:04 来源:慧聪安防网作者:刘海峰

慧聪安防网讯·今日视点在我国,监控摄像头近年来迅速推广,街道、商店、机关、学校、医院、社区、电梯、公交车…不可否认,监控摄像头在加强社会管理与治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监控摄像头的使用和监督等环节,已经开始有一些制度加以约束,如不少省市出台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但是侵犯公民隐私的案例还是时有发生。监控摄像头的快速扩张,日益引起广泛担忧: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摄像头下的公民隐私?

监控下的隐私保护 需政府民众同协力

监控下的隐私保护 需政府民众同协力

要保障监控视频下的公民隐私权,国家必须不断完善法律法规,通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维护隐私与安全的双向需求。

摄像头增长迅速普及率高

如今我们发现道路上的摄像探头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仅仅在北京市朝阳区一个区道路上的摄像探头就有超过9200个,全北京的摄像头数量超过40万个。

在天津市此前发布的《天津市综合交通“十二五”规划》中,也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市高速公路建设1039个视频监控点,天津市已建成社会面监控摄像头22万个。届时京津两地将进一步完善摄像头全面覆盖,路况无缝监控的任务。

在交通的大动脉高速公路上,这些不同种类、不同使命的摄像头对交通环境的维护、交通信息的传播、突发事件的响应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被誉为是高速路上的“第三只眼”。

部分公开数据表明,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后,公安机关接警数量、刑事案件发案率、“两抢一盗”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破案率有所提高,视频监控已成为警方维护治安的重要工具。

摄像头是否侵犯我们的隐私?

都说科技是一把双刃剑,高清摄像头对于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取证是越来越方便了,违章处罚将越来难以“躲过”,但是,这些高清摄像头是否也在不知不觉中侵犯着我们的侵私权呢?

还有人会记得在四川绵阳做钢铁生意的邓某,因为一张在网络上疯传的高速公路超速取证照片成为新闻人物,江湖人称“摸奶哥”。他驾车出行,因超速15%被高速摄像头拍下。按照机动车超速罚款处罚规定,他应该被罚款200元,并罚扣3分。不幸的是,他那张被千兆网百万像素电子眼抓拍的高清照片便开始在微博上疯传,一天之内,这张图片被转发上万次。照片中他左手掌控方向盘,右手探入副驾驶位置上一名女子的胸部。他的个人信息随后被网友人肉搜索曝光,副驾驶上的那名女孩也未能幸免。 #hc360分页符#

最近曾被曝出的“视频监控下保姆虐童事件”就引起了人们对于个人隐私问题的广泛讨论。在这一事件曝出之后有人痛恨虐童的保姆,同时也有人质疑这种安装摄像头监控保姆的做法是否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由于我国在法律上在这方面还处于不完善阶段,即使保姆虐童被抓到了证据也不能将其绳之以法。由此来看,我国在对监控系统的应用在法律上应该完善。而据了解,目前对于图像监控系统的规定和办法还都是由地方省市所制定,还并没有一个国家标准或规范。

据调查,有30%左右的民众表示监控摄像头的存在让他们感觉很不舒服,总是感觉背后有只眼在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隐私就已经被记录了下来。民众的担心并非不无道理,近些年来国内的监控摄像头不仅仅是数量的增加,其应用的领域也是渗入到了诸如学校、居民楼、医院等等公众场所。甚至是有个地方厕所、换衣间都安上了摄像头。如此一来,公众的隐私随时都会被暴露。一旦有些人将他们所拍到的东西传到网络上,在这个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公众的一些个人隐私随时都可能会被围观。

对于摄像头的使用和隐私权之前的关系,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姚恩健教授认为,不适当的信息流出会对公众造成隐私权的侵犯。交通监控的意义与公众隐私权并不对立,相关方面应该加紧制定、执行关于公共场所监控信息的保密制度、使用制度、发布制度,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提供信息服务,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监控与隐私矛盾需政策解决

从我国目前监控摄像头的应用来看可分为三种,一是政府机关在公共领域的应用;二是各企业机关单位中的监控应用;三是民用摄像头的应用。

政府机关摄像头数量的增加是能够更好的保障公共安全、加强社会管理职能。从这个角度看,监控设备数量的增加能够扩大政府对公共区域的监管,对强化社会管理、打击犯罪事件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一部分也占据了监控摄像最大的一个市场。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民众对于自身隐私安全的担心。虽说有些规定和办法对于监控摄像头应用有了一个规范。但是许多人,包括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摄像头随意安装,有时候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却不知,还有些是钻法律的空子明知故犯。在这部分里,企业和民用摄像头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之前有媒体曾曝光,据一个宾馆经营者说,在广州、深圳、东莞一带的宾馆里85%以上的房间里都有安装有摄像头,而且这在行业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只是住进宾馆的旅客并没有多少人注意过,而这些旅客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身的隐私就被侵犯了。而在民用监控摄像头中,这种现象更是屡有发生。

不断增加的摄像头在给公共安全带来更大的保障的同时,也对民众的个人隐私造成了影响。要协调好二者的关系笔者认为应该通过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一、国家政府部门应该对监控摄像系统的应用出台一个全国统一的规范或办法。对于涉及到民众隐私的区域内要禁止使用监控摄像头,如厕所、更衣室、旅馆房间等等。#hc360分页符#

二、在要对企事业单位以及民用摄像头的应用做重点的监管,规范监控摄像头在这一领域的应用。如有必要可以针对这两者可出台专门的规范和办法来进行约束。

三、监控摄像头安装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避免侵犯他人个人权利。

四、作为民众要提升自身的维权意识,一旦发现有侵犯自身权利的事情发生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权利。公众对自身权利的维护也能够对监控摄像头的规范应用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些省市已经出台了保护公民隐私的更加具体措施.12月30日,内蒙古最新规定在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或者其他视频设备的,由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结语:

监控摄像头应用规范一旦完善,既能够在对保障公共安全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能在最大限度上保障公众的个人隐私安全。从市场角度来看,规范的完善对于视频监控企业的健康发展也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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